“企業與仲裁”座談會舉行
本報訊 : 7月14日 由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北京溫州商會、贛江新區國際仲裁院聯合發起的“企業與仲裁”座談會在京舉行。座談會旨在落實中辦、國辦今年印發《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研究建立仲裁行業協作、區域化合作機制,加強商會參與仲裁委員會組建工作,深化仲裁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和商會等行業組織的協作,擴大仲裁影響力。
會議中,仲裁界專家與企業家們共同探討了發展行業仲裁的新路徑。在聽取了企業家們對仲裁工作的意見后,贛江新區國際仲裁院院長祝先進表示,將盡快制定在行業協會和商會內建立獨立仲裁員庫的具體實施辦法。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員洪英談到仲裁應面向最終用戶-企業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工作,要打造為企業量體裁衣的仲裁新模式。與會專家還研討了調解與訴訟、仲裁的區別聯系以及仲裁的特色,認為仲裁是一種民主的糾紛解決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地點、仲裁員、語言、程序、適用法律等。
(郭 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