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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訴訟請求還是駁回起訴?該如何區分?


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都是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作出的處理決定,從字面上看二者相似,實則有很大的區別,具體分析如下。

第一,駁回起訴是處理的程序性事項,而駁回訴訟請求是處理的實體性事項。在一般情況下,駁回起訴是指人民法院在不應該受理而受理案件以后,法院做出的程序性處理。簡單點說,對于不應當受理的案件,首先應該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以后就應該駁回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是法院對應該受理的案件,經過審理以后,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在實體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第二,駁回起訴應該用裁定的方式,而駁回訴訟請求必須要用判決的方式。體現在實踐中,駁回起訴法院出具的是民事裁定書,而駁回訴訟請求法院出具的是民事判決書。駁回起訴的民事裁定書比較簡單,依據是民事訴訟法。而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內容較多,依據是民法實體法。

第三,駁回起訴民事案件的上訴期是10天,駁回訴訟請求民事案件的上訴期是15天。通常情況下,裁定書是不允許上訴的,但是法律規定對于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的裁定可以上訴。

綜上,駁回起訴和駁回訴訟請求在適用適用條件,法律依據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關注并私信我,我會盡力解答。

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

第一,駁回訴訟請求法院用的是判決,這表明法院已經對此案件已經進行了審理。

駁回訴訟請求出現的情況主要是原告起訴后,法院經審理發現,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法院最終會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此時法院會出具判決書,這也是我們經常說的原告敗訴。原告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訴期限內去上訴。

比如,原告因買賣合同糾紛起訴被告,請求其支付剩余貨款,被告答辯認為被告已經支付剩余貨款,并舉出相關證據,法院經過審查認為被告答辯成立,此時法院就會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原告會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原告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第二,駁回起訴,法院用的是裁定,這是程序問題。

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在審理后發現,本案不符合民事立案的條件,因此,法院就會裁定駁回起訴,此時原告會收到駁回起訴的裁定書。

比如,原告因為侵權糾紛起訴被告賠償,法院審理后,被告并不是本案的適格主體,那么法院就會裁定駁回起訴。再比如,原告以民間借貸糾紛起訴被告還錢,但是法院經審理后,發現被告涉嫌集資詐騙罪,此時,法院也會裁定駁回起訴,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注意,原告拿到駁回起訴的裁定也是可以上訴的。

總之,駁回訴訟請求屬于實體問題,因此法院用的是判決,而駁回起訴屬于程序問題,法院用的是裁定,這也是他們根本的不同。

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是民事訴訟中常見的兩種訴訟結果。這兩種結果,相互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

先說駁回訴訟請求。駁回訴訟請求,實際上就是說訴訟是當事人有權提起訴訟,但是涉及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或者沒有證據支持。例如,某甲被某乙交通肇事致重傷,花費醫藥費兩千元。某甲訴某乙交通事故侵權,要求某乙賠償醫藥費兩千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二十萬元。法院經審理查明,交通事故因某甲違章造成,交警確認某甲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因此判決某乙賠償某甲醫藥費的20%也就是四百元,因某甲承擔主要責任,過錯明顯,沒有構成傷殘,駁回某甲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二十萬的訴訟請求。

再說駁回起訴。駁回起訴,實際上就是否定了原告訴訟的合法性。

例如,某甲訴某乙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某甲是某丙的男朋友,某乙在交通肇事中將某丙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某甲既不是某丙的繼承人,也非委托代理人,無權就某丙受傷死亡主張權利。因此法院判決駁回某甲起訴。

如何區分這兩者,其實是很簡單的,駁回訴訟請求,是案件從受理、審理、判決,已經完成一整套程序的結果,駁回訴訟請求是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的內容進行司法否定,是對案件實質最終司法結論,適用的是判決程序。而駁回起訴,就是程序審查的結論,適用裁定程序,是對起訴的程序進行否定,簡單的說,就是不受理起訴而做出的裁定,通俗易懂來講,駁回訴訟請求是對你的案件經過開庭審理,經過判決程序作出的判決內容,而駁回起訴是對你的案件受理程序審查進行司法裁定結論。如果對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不服,原告可以向上一級法院進行上訴,對駁回起訴的裁定,也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但是,這兩者上訴的請求是不同的,駁回起訴的,上訴的是對受理程序裁定不服,上訴請求上級法院裁定予以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裁定,如果上級法院裁定支持上訴人,那么案件還是回到初審法院進行受理,而對駁回起訴請求的上訴,上級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做出的二審判決,只有兩種結論,一種是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請求,另一種是改判,改判可能會支持上訴人的部分上訴請求,也可能全部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駁回起訴一般是指起訴程序有問題:比如原告或者被告主體錯誤;起訴的案件不屬于法院受理的范圍和管轄。駁回訴訟請求是指原告的實體訴求法院不支持(一般與程序無關)

駁回訴訟請求還是駁回起訴?該如何區分?

實際沒有實質性的差別,起訴的目的也是為了實現訴訟的目的。所以意思基本相同 ,只是有的裁判結果,是“駁回起訴”,有的是“駁回訴訟請求”。主要差別就是在立案階段,法院不予立案的,作出的裁定應該是“駁回起訴”或者是“駁回立案請求”。如果經過開庭審理了的,法院不支持會用“駁回訴訟請求”,判當事人敗訴。再就是還有一個差別就是訴訟費的問題,假如沒有開庭作出的裁定,用“駁回起訴”你可以要求法院退回你的訴訟費用,假如經過開庭的使用“駁回訴訟請求”,這個訴訟費退回就非常困難了。中國的語言文字博大精深,往往字不同但意義相同。糾結到精準的地步,法律術語還要看是在訴訟程序中的那個階段,適用什么樣的言辭。所以,重要的是只有當事人弄懂意思,就不要糾結到用詞精準不精準的問題了。反正不管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都屬于當事人想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目的沒有實現(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一、訴訟法律文書形式不同。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法律文書是判決書,駁回原告起訴的法律文書是裁定書。

二兩者裁判依據不同。

駁回訴訟請求,是原告訴訟請求主要證據不足或于法無據。例如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持銀行轉賬單起訴被告還錢,被告提交銀行流水賬單證明原被告之間資金往來頻繁,原告起訴時所提交銀行轉賬單實際上償還被告欠款,原告不能補充借款事實證據,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駁回原告起訴,主要是原告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法律規定不予受理。例如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借款人逾期不予還錢,出借人幾年后起訴還錢,被告抗辯原告訴訟時效屆滿,法院應該駁回原告起訴。法院審理后查明原告訴訟時效屆滿,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再例如行政訴訟案件,原告信訪投訴私搭亂建,城管局一直未予拆除,原告起訴某部門行政不作為,法院認為原告信訪投訴不屬于法院審理范圍,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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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有以下區別: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采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判決。 4、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后,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5、法律后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這可是有本質的區別。

駁回訴訟請求一般發生在法院開庭審理后,認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成立,也就是你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不成立,從而法不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駁回訴訟請求帶來的直接法律后果是當事人不得以同樣的事實和理由就同一糾紛再提出訴訟,這是民事訴訟一事不再理的要求,當事人喪失的是訴訟的實體權力。駁回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以判決書的形式來表達。

駁回起訴則不然,駁回起訴一般是未經過實體審理,單就程序問題進行審理后,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案件,一般以裁定書的形式去表達,駁回起訴一般喪失的是程序方面的權力。當事人并未喪失訴權,就同一事實和理由還可提起訴訟。

駁回起訴很少有經過實體審理駁回的,因為駁回起訴要解決的是程序問題,即使是經過實體審理駁回起訴,仍不會影響到你的再次訴權。

這就是兩者主要的區別,實務中這個問題需做個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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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在法律上是有講究的。

駁回訴訟請求是對案件做了實體上的處理;駁回起訴只是針對程序問題作的處理

一個訴訟會涉及到程序問題和實體問題。

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上的問題。比如原告起訴的主體不適格、原告的訴請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的范圍、案件已經進行過審理又重復起訴等。

駁回起訴并不意味著原告已經敗訴,原告的實體權利還可以通過完善程序以后,或者變更適合的主體重新起訴,或者通過其他的程序來救濟。

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案件實體問題。如果生效判決駁回訴訟請求,也就意味著原告在實體上已經被判決敗訴。而根據一事不二理原則,就同一事由同一訴請,人民法院不再重復受理。即使以后發現案件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者程序確有錯誤,那也是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啟動,通過再審來糾正。

用通俗的話說,是否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管不管的問題;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誰對誰錯或者誰更有理的問題。

駁回訴訟請求和駁回起訴所使用的法律文書也是不同的

駁回訴訟請求,解決的是實體問題,在法律文書上使用判決書;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序問題,在法律文書上用的是裁定書。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