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商洛市政府系統制定18條措施改進作風
商洛新聞網 2021-08-05 17:17
商洛新聞網訊:近日,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市政府系統改進作風十八條措施的通知》,就市政府系統改進作風制定了18條具體措施,具體如下:
1.凡法律、法規和規章已有明確規定的不再發文;中、省級已發至縣團級的文件不再轉發;已公開播發或見報的不再大面積發文;已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或無實質性內容的,一律不發文。
2.屬部門職責范圍事務由部門自行發文;能以部門聯合發文或議事協調機構名義發文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發文。
3.除有明確規定或市政府有具體要求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和事業機構不得直接向縣區政府下發文件,不得要求以縣區政府名義上報文件。
4.市政府會議能合并的合并、能套開的套開,盡量召開視頻會、現場會。
5.副市長原則上不能隨意召集縣區負責同志到市上開會,協調事項直接到縣區、到部門、到現場。
6.市政府召開的會議,原則上時間控制在1小時之內;議程較多或特殊情況的,時間不超過 2小時。
7.提交市政府常務會審議的議題,會前須充分征求意見,原則上會上不再討論,匯報時間嚴格控制在 3 至 5分鐘。確需延長匯報時間的,在申報議題時注明。
8.各級政府及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對各項工作親自研究部署、親自抓好落實,對各種情況要全面掌握、了然于胸,在急難險重任務面前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親自指揮。
9.副市長、副秘書長及各縣區、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對重點工作要實行清單管理,建立周臺賬;當天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日清日結。
10.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下發工作部署類的文件,起草單位同步提供縣區、市級部門和單位的任務和責任清單;各縣區、部門和單位對各項工作任務要明確具體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時限要求,按期上報辦理結果。
11.市政府副秘書長要當好督辦員,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項任務事項的跟蹤督辦落實,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反饋結果。
12.市政府領導到縣區、部門檢查工作,原則上不召開匯報會,不準備書面匯報材料;對基層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交辦、限期解決。
13.各縣區、部門和單位需上報或對外發布涉及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完成、重要汛情災情、重大事故事件等重要信息的要真實準確,并報經市政府核準同意。
14.各縣區、部門和單位對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要求上報的有關資料或信息要按時上報,未按內容或時限要求上報的,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通報。
15.汛期或疫情防控、承辦十四運會等特殊時期,領導干部原則上不能外出考察學習交流;確因特殊情況需外出的,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序。
16.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要嚴格落實 24 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帶值班期間嚴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靜音;對市政府總值班室或相關辦公室撥打的電話要及時接聽,三次不接聽的視為不在崗。
17.各級干部工作日不得飲酒,周末、節假日有極端天氣或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的,也不得飲酒。
18.嚴格落實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或會議用餐,原則上在機關灶就餐,并對就餐人數、就餐標準等提前細化明確,不得超標準、超規格接待。
原標題:《硬核!商洛市政府系統制定18條措施改進作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