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住“依法”不辦事歪風

面對群眾的合理訴求,少數地方部門和人員放著問題不解決,動輒以“超出職權范圍”“按程序走”“按規定辦”等為借口,用政策法規搪塞推諉,引發群眾不滿。本來是日常工作中正常的規則要求,卻成為一些地方“依法”不辦事的借口,讓群眾如鯁在喉卻又無可奈何。這其中,不乏有的執行上級政策“做選擇題”,以舊政策來搪塞群眾,或者斷章取義推諉推責;有的辦事“打太極”,服務群眾推躲繞,人為設定制度障礙,拉大政策執行的彈性空間,讓政策規定淪為“橡皮筋”,凡此種種,都會讓服務群眾止步于“最后一米”,此股歪風值得警惕。

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關鍵在“辦”,落腳點在“解”,不能鉆制度的空子不辦事,更不能以政策法規為幌子,把群眾拒之于門外,把本來有解的難事變成了無解的難題,讓政策法規在執行中偏離了原有軌道。其實,“依法”不辦事的背后,折射的是不擔當、不作為的不實作風。一些黨員干部沒有站穩群眾立場,服務群眾缺乏應有的責任擔當,有的在出臺規范性文件時習慣設置“兜底條款”,為不辦事留后路找臺階,也為辦不成事預留了“制度天窗”;有的過度追求“形式法治”,只愿意從形式上依法依規辦事,而不愿意從行動上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認為不辦事就不會擔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給懶政怠政披上了制度的合法外衣,使得群眾有事無處辦、有難無法解。必須指出的是,這些“依法”不辦事的作為,不是為群眾辦實事的正確打開方式,也不是服務群眾的應有狀態。

剎住“依法”不辦事歪風,需要堅持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兩手抓、兩手硬。一方面要優化制度規范的頂層設計,著力在厘清責任邊界、清理模糊空間等方面下功夫,壓縮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彈性空間,不給制度規范留下盲區;另一方面,要從制度上解決“依法”不辦事頑疾,加強制度之間的耦合性與配套性建設,在遵從上位法的基礎上,注重制度建設的系統性、協調性和一致性,避免制度“打架”、責任“懸空”等問題,讓辦事真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剎住“依法”不辦事歪風,還要持續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多站在群眾的角度考量問題、謀劃思路、研究辦法,下足繡花功夫,著力打通堵點、解開疙瘩。一方面,要強化制度執行的作風監督,排查執行制度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等系列問題,著力解決制度執行走形變樣、不深入等問題;一方面,要抓好不辦事問題的督查檢查,既要督查重“形式法治”而輕辦實事的形式主義,著力解決政策執行偏離“群眾軌道”問題,也要督查以制度規范為幌子的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著力脫掉“依法”不辦事的隱形外衣,把為民實事辦在實處、辦到群眾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