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謀生?何為盈利?何為成名?
------記一名律師的出路
律師本應是一份職業、是一份榮耀、更是一份責任和擔當?!吨腥A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是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钡谌龡l規定:“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也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頒布,“律師執業”也逐漸轉變成了 “律師職業”。律師職業的類別也作了明確劃分:有社會律師、公司律師、法律援助律師、公職律師、軍隊律師等。律師隊伍正因此面臨職業素質的提升和專業專門的培養,部分律師該何去何從?
2021年3月,某地“政法隊伍教育整改活動中”依據“司法部要求開展執業準入核查,嚴禁法院檢察院退休、被開除人員從事律師執業”的內容,并禁止法官、檢察官退休后當律師或有償顧問工作。因而有些離退法官、被禁止律師執業后,希望以仲裁員名義繼續從業,遭到婉拒后肆意向社會散布許多不利于仲裁法律制度建設、不利于仲裁事業發展的謠言,甚至詆毀仲裁員,其以不尊重自己、不尊重執業道德、不尊重國家法律制度,漠視黨紀國法,肆意降低黨員標準的行為,枉顧律師職業道德,專注眼前金錢利益;這樣的“盜版”律師,是與國家法律制度背道而馳,是足以被清除出法律職業隊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