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例】加盟退費起糾紛 高效調解促和諧


近日,襄陽仲裁委員會上演“神速調解”,僅半小時就化解了龍某歷時近一年的合同糾紛,助其在三日內順利拿到2.4萬元加盟服務費退款。




據悉,去年4月,龍某與襄陽某餐飲公司簽訂《經營服務協議》,以2.68萬元綜合服務費加盟炒飯項目,還額外支付裝修設計費、經營資料費共計2.88萬元。協議約定,品牌方提供品牌授權、運營指導、技術培訓等服務,合同期三年。但簽約后,龍某未實際使用品牌方經營資源,且因選址等問題與品牌方產生分歧。去年6月,在協商退款未果后,龍某向襄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襄陽仲裁委員會堅持“調解優先”原則,迅速啟動調解程序。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分別在安徽、襄陽兩地,襄陽仲裁委員會創新采用視頻會議方式,指定資深仲裁員圍繞加盟商是否具備法定解除權、品牌方是否完全履約、費用退還比例如何劃分這三大爭議焦點展開調解。

調解中,品牌方堅稱已履行品牌授權等基本義務,而龍某指出品牌方僅提供電子版資料,未兌現開展實地培訓及協助選址等承諾,且自己支付服務費后一直未使用公司經營資源,多次要求退款均遭對方以“合同已生效”為由拒絕。

仲裁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用半小時化解了矛盾。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立即解除合同,品牌方退還2.4萬元服務費并承擔仲裁費用。

仲裁員提醒廣大加盟商,簽約前要嚴格審查品牌方資質,在合同中明確履約標準、違約責任,優先選擇仲裁解決爭議,以便縮短維權周期。



來源:襄陽晚報 襄陽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