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商洛:城建局白條收取企業管理費誰來管?

四年收費達70余萬 “紅帽子”企業面臨癱瘓

2009年7月27日,《陜西日報》刊登了題為《豈能對“紅帽子”企業白條收費》一文,披露了陜西省商洛市城建局四年來向一企業白條收費達70余萬元,并且任意變更企業主管上級和法人,致使企業面臨癱瘓和崩潰。這一惡性事件見報后,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眾說紛紜,對此,筆者一行做了進一步調查。

四年里開了白條七十萬

商洛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總經理張順榜告訴筆者,自己是窮苦人出身,當初自己在山陽搞建筑行業,后加盟商洛市城建局旗下,多年來自己把企業經營的紅紅火火,但市城建局年年都收取管理費。該開發公司職工何某說,國家出臺禁止政府部門辦實體后,商洛市城建局依然不與企業脫鉤,繼續征收管理費。在各級領導的普遍關注下,陜西省及商洛市各級紀檢部門責令商洛市城建局與掛靠企業進行脫鉤。2003年3月4日,商洛市城建局出了一份文件,將綜合開發總公司移交給陜西省建筑業聯合會商洛聯絡組管理,但事實上他們仍把企業牢牢地掌控在自己手中,每年照樣收取管理費,4年來共用白條向該公司收取管理費項目多達70余萬元。今年2月份,市城建局又把公司的主管單位變更為商洛市建筑勘察設計院,現在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也被莫名其妙地更換了。

打擊“小金庫”任重道遠

在《陜西日報》的報道中,筆者發現,該報記者張哲同志在商洛市城建局財務科查看用白條收的管理費是否入賬時,該單位臨時負責人說,局長不在,不便給記者看。城建局負責人則表示,收的款確實沒有進入局里的總賬,是一種過度臨時手續。該篇報道的結尾,張記者寫道:收企業管理費到底對不對?商洛市城建局是否還有權收管理費,以及再次變更企業的主管單位?城建局用白條收的管理費究竟用在了什么地方?這些問題還有待回答。

  在調查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眾告訴筆者,該局吳局長還通過各種渠道,給自己還添置了一輛墨綠色豐田霸道高檔轎車(車牌號為陜aJ***8)

近期,中省各級部門清理“小金庫”,號角已經吹響,文件明確規定:嚴肅財經紀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懲處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使用“小金庫”款項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辦公樓或者培訓中心等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追究責任。文件還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據本解釋追究責任。

在筆者離開商洛的時候,城建系統一位領導告訴筆者說,由于近期以來媒體壓力過大,局領導采取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辦法,讓張順榜交了20萬所謂的拖欠“管理費”,完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脫鉤。

如今完全與商洛城建局脫鉤的商洛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盡管以后不在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境地,但和商洛城建局的關系已經不在和諧,不知今后路在何方?能否繼續生存,不受人擺布?希望相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盡快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