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方輝發自北京 “法大,還是生命大?”當反抗強制拆遷以自焚這樣的極端慘烈方式進行時,一場叩問“法”的改革正在急速醞釀。

12月初,由北大法學院的沈巋、王錫鋅、陳端洪、錢明星、姜明安等5位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關于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下稱《建議》)經媒體披露后,在不到一周時間內受到了國務院的重視和回應。這些教授與其他專家日前參加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拆遷新法”)的討論,這意味著,一直被口誅筆伐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稱《拆遷條例》)即將被廢止。

強拆事件震動高層

新法體現了整個拆遷思維的“根本性變化”,就是政府將先補償再拆遷“我認為這次國務院邀請專家參與討論,并明確表示‘拆遷新法’已經指日可待,是由于綜合因素促成的。”上書學者之一的姜明安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表示,今年11月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不僅給公眾輿論造成沖擊,也給高層帶來強烈震撼,“自焚事件如果不斷發生,勢必會撕裂社會,進一步引發民眾強烈不滿。當然,這件事也并非惟一因素。”

事實上,多年來要求修改《拆遷條例》的呼聲一直沒有中斷,每當出現拆遷暴力事件,民間、學界對其的非議之聲更是高漲。而中國官方層面明確透露出修改意向是在2007年《物權法》頒布之后。

12月16日,關于拆遷新法的專家討論會閉門長達4個小時。專家們圍繞“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補償的標準、爭端解決機制、強制拆遷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采用怎樣的規范”等6方面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據悉,這是國務院法制辦就《拆遷條例》修改召開的第三次專家論證會。

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對未來將出臺的拆遷新法評價頗高:整個拆遷思維將發生“根本性變化”。據他透露,政府擬專設部門負責拆遷和補償,有望先補償再拆遷,房主如對拆遷有異議,可提起訴訟。但他同時強調,新例主要涵蓋國有土地,并不適用于目前出現的大量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拆遷糾紛。

即便如此,與會專家們仍稱贊拆遷新法的改革方向“令人鼓舞”。在所有討論問題中,關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話題備受輿論關注,因為它事關征收和拆遷的決定是否合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學專家告訴《國際先驅導報》,這個問題其實在8年前《拆遷條例》的制定過程中就引起過很大的爭論,“當時學界曾要求將公共利益明確化,以免被濫用,但遭到一些地方官員的反對,最后他們占了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