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對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案作出一審判決,黃松有因犯受賄罪和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黃松有1957年出生于廣東農村,雖出身貧寒,但一直勤奮上進,大學畢業后進入廣東省高級法院工作,此后“仕途”相當順暢。2002年12月,黃被任命為最高法院副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

  2008年10月15日,黃松有被中央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成為自1949年以來中國因涉嫌貪腐被調查的級別最高的司法官員。黃被控存在三大問題——以權謀私、嚴重經濟問題和生活腐化。

  自1999年最高法院推出第一個人民法院改革五年綱要始,中國司法改革已歷經十多年。而黃松有在最高法院任職期間一直被視為“專家型”“學者型”法官,在司法職業化、促進司法獨立等方面也有積極作為。這顯示了人的復雜性和多面性。

  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落馬”,加之近年來地方司法腐敗案多發,這對中國下一步司法改革會有何影響?會否影響對過去十年司法改革的評價? 中國司法改革之路到底應該怎么走?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認為,黃松有案為司法權腐敗敲響了警鐘,這說明,任何權力,只要不受監督,就會腐敗。但是,不能因黃松有涉貪腐落馬,就“因人廢事”,否定中國過去十年的司法改革,黃在任時曾嘗試推進“憲法司法化”,這本身“并沒有錯”。

  蔡定劍介紹,中國司法改革是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由學者發起討論,最高法院推動,經過多方討論和征求意見,才確定了司法體制改革的“公正、效率”目標。

  近年來,中國司法改革已“有所轉向”。具體表現為:“司法正規化”逐漸淡化,轉而強調“調解為主”;法官專業化的追求,逐漸被“法官大眾化”的呼聲替代;以前強調法院審判“依法律”,現在則提出要“依民意”。

  至于司法改革轉向之因,蔡定劍分析指出,這與司法官員的腐敗多發有一定關聯,但并非因果關系。他指出,此前,司法改革更強調司法獨立,可能使一些人擔心,司法系統是否會脫離執政黨的領導。這或是目前更強調法律的政治性、工具性的原因。

  蔡定劍說,應當繼續秉承經過多年實踐摸索達成的共識——司法與政治分離,司法本身就有其獨立的價值。目前中國的司法腐敗與“司法獨立”沒有必然聯系,目前的司法腐敗其實是權力腐敗的一個表征。

  司法改革帶來的種種變化都說明,改革進程應當順應歷史,借鑒法治國家的經驗,“要穿新鞋走新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不可能“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如果不能借鑒法治國家的先進做法,就會浪費稀缺的司法資源。

  蔡定劍指出,未來的司法體制改革,首先還是要解決“司法不獨立”問題,讓通過制度調整,保障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其次,推行法官專業化建設,實現“受過司法教育的專業人員進法院”,切實提高法官素質。

  對目前各地力推的“法官大眾化”,他認為,法官走街串巷搞調解,會消耗稀缺的司法資源,會使日益增多的矛盾更難解決。同時,這可能導致法官素質下降,管理難度加大,直接影響司法公正。

  蔡定劍認為,司法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在國外,搞司法改革,必須成立有廣泛代表性的、專門的司法改革委員會,還要經過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反復咨詢。中國的司法改革也應經過反復的公開論證、咨詢,方可達成共識。

作者:蔡定劍,胡雅君采寫

來源:財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