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 偉,男,漢族,中國農工民主黨員,政協商洛市三屆委員、商州區十三屆政協委員,執業證號16110200010960361,西北政法學院本科學歷。1995年從事法律工作,現任中國農工民主黨商洛市商州區總支委員會主委,陜西弘達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專職合伙人,農工黨商洛市委會參政議政委員會副主任,農工黨陜西省委會委員、商洛市委會委員,陜西省律協第五屆勞動和社會保障專委會委員、陜西省律協首屆青年律師工委會委員、陜西省新社會階層人士代表理事、商洛市首屆假釋委員會委員、商洛市工商聯、總商會第二屆執委、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商洛市商州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商洛區域負責人、陜西省婦女兒童維權自愿者、商州區書法家協會會員。商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風行風監督員、所內訴訟業務部負責人和建筑、房地產領域課題組負責人。
主要擅長:建筑房地產領域、法律顧問、刑事辯護、非訴及勞動爭議等民商事業務。
現擔任法律顧問單位有:商州區人民政府、政協商州區委員會、農工民主黨商洛市委會、商洛市供電局、商洛市房產管理局、商洛職業技術學院、陜西晨光集團公司、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公司、商洛市殘疾人聯合會、商丹園區市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商洛市公共汽車公司、商洛市文聯、江南惠民小區建設管理處、環城北路工程建設管理處、商洛市天信商貿有限公司、陜西眾鑫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商洛市百興商貿有限公司、商洛網際工程有限公司、商州區婦保院、商州城關第二小學、《山泉》編輯部等二十余家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商州區電視臺“社會與法制”欄目“律師信箱”特邀主講人。
曾在西部法制報、商洛日報、三秦都市報等省市報刊,“法律信箱”及“案例說法”等欄目發表文章十余篇,其近期作品《刑事附帶民事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探究》論文入選二00六年第六屆中國律師論壇優秀論文集,并榮獲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與北京中科毆亞文化發展中心舉辦的“中國新時期人文科學優秀成果”評選一等獎(獲獎編號“NO:95—21)。二00七年十二月在陜西省司法廳、陜西省律師協會舉辦的“律師為構建和諧社會做貢獻”征文比賽中,《律師的社會責任和職業價值》一文獲二等獎,同時在商洛市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舉辦該征文演講比賽中榮獲第一名。在商洛市司法局舉辦首次刑事辯護評比活動中獲得2010年度優秀辯護詞獎,曾代表商洛市參加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陜西賽區“瑞林杯”初賽。由于工作成績突出,連續三年被農工黨評為全市“優秀黨員”、“先進個人”等殊榮,其個人先進事跡曾多次被《山泉》雜志、《前進的足跡》等媒體專題報道。
曾成功參與辯護了“川怪王”酒侯林森等四人團伙詐騙案、韓某妨害公務、故意傷害案、李某未成年人搶劫案、中鐵二局四公司群體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案、郭某故意殺人案、屈楊等七人四處流竄搶劫案、房某等24人聚眾斗毆案、轟動全國的丹鳳縣“2.10”案李某涉嫌刑訊逼供案、尤其中石油公司程某涉嫌貪污案,經過曹偉律師辯護,成功改變定性為職務侵占,判處緩刑等商洛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同時還成功參與了靈寶旋瑞公司與華強公司和陜西省國土資源廳行政許可案、商洛江源通信公司破產清算案、商州區面粉廠杜某等人勞動爭議企業改制案、河南靈寶賈明順與商州區引寺溝鉛鋅礦解除合同糾紛案、山東菏澤法院受理的商洛市農業銀行重大交通肇事案、安徽亳州法院受理的天士力藥業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商洛職業技術學院塔吊事故案和四川省雙流招生詐騙案、商州電力局耿某故意傷害案、商洛比亞迪公司燒傷事故案、南陽市桐柏縣醫院醫療事故案、安徽博信達公司工傷事故案、張某某與陜西鑫聯通信工程公司西安工傷事故案等省內外重大的民商事非訴案件。
熟知公司運作模式以及公司合同、人事等管理的法律事務,具有豐富的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執業經驗和人脈資源、憑借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深厚的法律功底,所辦案件贏得廣大客戶的一致好評。自信能夠仗義執言,以期盡力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執業理念:用實力打磨法律利劍!
用行動維護法律正義!
曹偉律師有很強的社會正義感、責任心;勤學敬業,辦理案件認真負責,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執業理念和“誠信、專業、勤勉、盡責”的執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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