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法釋〔2013〕5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2次會議通過)

根據行政強制法和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精神,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