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解決國際投資爭端可在國內實現
貿仲委10月1日起受理國際投資案件
( 2017-09-20 )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政府·經濟
□ 本報記者 張維
即將于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簡稱《投資仲裁規則》),將填補我國仲裁在國際投資仲裁領域的空白。企業與投資所在國政府之間的爭議,將可以交由中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委)秘書長王承杰說:“《投資仲裁規則》為我國企業提供解決與東道國投資爭端的制度化保障,有助于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助力我國企業‘走出去’?!?/p>
國內尚無國際投資仲裁案
國際投資仲裁是指解決東道國與在其境內投資的外國投資者之間有關投資爭端的國際仲裁。與一般的國際商事仲裁相比,國際投資仲裁解決的是國家與投資者之間的爭端,而國際商事仲裁解決的一般是公司和個人等平等主體之間產生的爭議。
近幾十年來,隨著國際投資爭議的不斷涌現,出現了許多處理國際投資仲裁的專門機構,如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仲裁機構(NaFTa)、能源憲章條約仲裁機構(ECT)等。
此外,一些處理國際商事仲裁的專門機構,如國際商會仲裁院(ICC)、英國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SCC)、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等均可以進行國際投資仲裁。
據了解,2016年,ICSID新受理的仲裁案件中依公約提起的共有43起,ICSID還管理了8起依據聯合國貿法會規則提起的案件。歷年總案件數量達到597件。ICC在2007年以后受理的投資仲裁案件僅有6起。SCC在過去的20年中共受理了90件投資仲裁案件。
其中不乏涉及中國投資者的案件。我國于1990年簽署了《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議公約》,即《華盛頓公約》。中國投資者在根據《華盛頓公約》設立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提起6起國際投資仲裁案。
“至今,國內還沒有受理過國際投資仲裁案件。此次發布《投資仲裁規則》,我們希望未來能有一批國際投資仲裁案件在中國得到解決?!蓖醭薪苷f。
彌補我國仲裁領域的空白
如今,中國有了解決國際投資爭議的仲裁機構,中國企業多了一種選擇。對內,施行了20余年的仲裁法,也因為貿仲委此舉,迎來了新的發展完善契機。
我國仲裁法主要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合同及財產權益糾紛仲裁的法律。王承杰說,隨著實踐的發展,它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及當前我國所面臨的新形勢產生了一些不適應,同時也與國外仲裁制度的通行做法存在著一定的差距?!百Q仲委《投資仲裁規則》的出臺,一方面彌補了我國仲裁在國際投資仲裁領域的空白,另一方面,通過該規則對國際最新實踐的借鑒吸收,豐富和發展我國投資仲裁實踐,將為進一步完善我國仲裁法律制度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p>
這部規則究竟有何獨到之處?據王承杰介紹,首先是適用范圍的特殊性與專業性?!锻顿Y仲裁規則》明確規定解決基于合同、條約、法律法規或其他文件提起的,涉及投資者與國家或政府間組織等產生的國際投資爭端。
其次是仲裁員的名冊制與高門檻。仲裁的質量取決于仲裁員。為確保仲裁員的高水準,《投資仲裁規則》設定了專門解決國際投資爭端的《仲裁員名冊》,要求仲裁員應道德高尚,在法律、投資等專業領域具備公認的能力,善于進行獨立裁判。允許當事人可以共同約定在該名冊之外選定仲裁員,但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并得到仲裁委員會主任的確認。
再次是仲裁案件的公開審理。由于不少投資仲裁涉及東道國為維護公共利益所采取的措施,公眾對于私人仲裁庭處理如此重大的問題表現出越來越多的擔憂,這也引發了國際投資仲裁制度的“合法性危機”?!锻顿Y仲裁規則》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或仲裁庭另有決定,開庭審理應公開進行?!锻顿Y仲裁規則》通過引入非爭議方和非爭議締約方提交書面意見,允許對外公開仲裁資料,增強了仲裁程序的透明度。
最后,是規定了第三方資助。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研究表明,目前有60%的ICSID案件涉及第三方資助。鑒于在第三方資助的情況下,第三方將不可避免地對仲裁結果具有利益,從而對仲裁程序產生影響,《投資仲裁規則》規定了受資助方的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和對象、披露時間等,仲裁庭在確定仲裁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時可以考慮是否存在第三方資助的情形及當事人遵守相關義務的情況。
機構管理等三大優勢助力
貿仲委可以涉足國際投資爭端糾紛解決,是其在做投資仲裁案件方面的優勢使然。
據王承杰介紹,主要有三大優勢。一是機構管理優勢。經過多年發展和積累,貿仲委擁有一支由近100名專業能力突出、語言能力強的仲裁法律人才組成的專業秘書隊伍,培養了一批經驗豐富、業務精湛的專業人員。由案件秘書協助仲裁庭進行程序管理,是貿仲委機構管理的一貫做法,有利于仲裁程序管理的專業化和高效性。貿仲委的這一做法已被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規則所采納。
二是仲裁與調解相結合的經驗優勢。仲裁與調解相結合是貿仲委仲裁的顯著特點,被譽為東方經驗。該做法將仲裁和調解各自的優點緊密結合起來,不僅有助于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而且有助于保持當事人的友好合作關系。實踐證明,很多國際投資爭端是經過調解最終得到了妥善解決并得到良好的執行。
三是選擇不同法域案件管理地的優勢。貿仲委投資仲裁規則規定,貿仲委在北京設立的貿仲委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均可以受理投資爭端。當事人約定貿仲委仲裁的,由貿仲委投資仲裁中心受理案件,仲裁地為香港的或者當事人約定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仲裁的,由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受理案件。就投資仲裁的當事人而言,當事人即可以選擇在貿仲委仲裁也可以選擇在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仲裁,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均適用貿仲委投資仲裁規則。由于內地與香港屬于不同的法域,上述受理地點的不同,可以為當事人對外談判提供更多的回旋余地和選擇空間。
本報北京9月19日訊
來源:人民法院報 2017-9-20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