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一帶一路 提升中國仲裁國際站位
專訪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長王承杰
( 2017-09-20 )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政府·經濟

圖為貿仲委秘書長王承杰。 (資料圖片)
□ 本報記者 張維
隨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今日發布,中國仲裁機構參與到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的新篇章就此掀開。在專門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及老牌仲裁機構環伺的糾紛解決市場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仲委)何以有信心邁出這并不簡單的一步,開中國國際投資爭端領域之先河,是值得關注的。《法制日報》記者為此專訪了貿仲委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杰。
國際知名仲裁機構
記者:貿仲委走過了61年的歷史,您如何評估目前貿仲委的國際化發展?
王承杰:貿仲委是中國第一家涉外仲裁機構,于1956年成立。說起它的成立,是由一個案件開始的。1954年我國一家企業拿到了一份來之不易的外貿合同,而外方當事人提出爭議須在境外仲裁機構仲裁,我國公司不免有了“對境外處理案件”的擔憂。現在說來是“貿仲委或者是貿促會的前輩”,他們敏銳地捕捉到這個信息,及時向當時政務院匯報了相關情況,在周恩來、鄧小平的關心下,1956年成立了我國第一家涉外仲裁機構即貿仲委。從貿仲委的成立過程,就可以看出它和其他機構不太一樣:必須擔負起相應的歷史的、重要的國家使命,以及貿仲委國際化的品格。
在60年的發展中,貿仲委獨立公正地辦理案件的聲譽贏得了國內外人士的肯定,60年來處理了3萬多件仲裁案件,案件當事人來自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貿仲委的國際化發展日益提高,贏得了中外當事人的廣泛信任。
貿仲委已成為國際知名仲裁機構。從案子類型來看,去年貿仲委共受理仲裁案2181件,483件是涉外案件。實質上貿仲委受理的案件中80%以上都含有外資因素。
從案件當事人結構來看,以去年為例,案件當事人來自于57個國家和地區。從案件適用法律來講,不僅僅適用中國法律,而且有的當事人約定適用英國的法律,美國的法律等,更多案件適用于國際公約,比如貨物買賣國際公約,還有國際慣例等。
此外,越來越多的外籍仲裁員在貿仲委受理的案件中擔任仲裁員,進一步提升了貿仲委案件審理的國際化水平。
目前,已有第三方評估認為貿仲委實質上已經是國際知名的仲裁機構,從受案量、標的額、國際化程度等方面來講,貿仲委60年的發展確實已經達到這個水平。
國際化布局三步走
記者:作為國際知名仲裁機構,貿仲委在近年來呼聲很高的“中國仲裁走出去”中是如何布局的?
王承杰:貿仲委是常設仲裁機構,中國仲裁“走出去”,機構“走出去”必須先行。
貿仲委機構“走出去”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從北京走向全國,因為沒有這樣的基地和牢固基礎,走出去是不可能的。為了便利中國當事人,服務于中國企業和全國各地的外貿走出去企業,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貿仲委在上海、深圳、天津、重慶、杭州、武漢、福州設立了華南分會、上海分會、天津分會、西南分會、浙江分會、湖北分會、福建分會。今年9月8日,在西安正式揭牌成立了貿仲委絲綢之路仲裁中心,為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倡議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第二步,是走進香港。2012年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邀請,貿仲委在香港設立了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這是中國仲裁機構第一家在境外的分支機構,從此形成了貿仲委“一委兩制”的仲裁服務,仲裁機構建設實現了多樣化發展的新格局。我們希望通過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一方面為當事人提供更多服務,另一方面作為窗口和平臺,讓世界通過這個窗口了解貿仲委,了解中國仲裁。
第三步,為配合服務中國企業“走出去”,我們已經開始在維也納選址,準備成立貿仲委歐洲仲裁中心,還在溫哥華選址,準備成立貿仲委北美仲裁中心。預計在今年年底,這兩個中心就會正式成立。
仲裁規則接軌國際
記者:在仲裁機構“走出去”的同時,作為體現仲裁機構國際化競爭力的仲裁規則,勢必也面臨著與國際接軌的問題。貿仲委在這方面作出了哪些努力?
王承杰:貿仲委第一部規則是1956年制定的,短短12條把現在的國際仲裁理念全部囊括在規定當中,并規定貿仲委可以采取臨時措施。
目前,貿仲委仲裁規則歷經9次修改,現行規則中關于多方合同仲裁、合并仲裁、追加當事人以及緊急仲裁員程序等規定,在國際上都是最先進的。提高了仲裁的效率,減輕當事人的負擔,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順利的實現。
我們借助香港進一步探索仲裁的國際化發展,也是貿仲委國際化進程中的重要一步。香港與大陸屬于不同的法域,香港仲裁法規定了緊急仲裁員具有相同于法院命令的法律效力,同時對于香港之外作出的緊急仲裁員決定也賦予法律強制執行力,貿仲緊急仲裁員程序既適用于貿仲委香港仲裁中心受理的案件,對于貿仲委受理的涉及香港當事人的案件也具有實際的意義。我們還及時出臺了第三方資助仲裁指引。
此外,貿仲委今天出臺的《國際投資爭端仲裁規則》,為國家簽訂多雙邊投資協定提供了一個可以選擇的爭議解決機制,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國際投資爭端仲裁服務平臺,它的意義不亞于當年貿仲委的成立。
中國現在是第二對外投資大國,第三吸引外資大國,這一兩年來我國企業起訴外國政府以及我國政府作為被告的投資爭端案件在逐年增多。但是到現在為止,這些案件只能在其他國際場所、其他仲裁機構進行。我們還沒有一個平臺解決國際投資爭端,在這個關口,貿仲委又要擔負起歷史的責任。
這一次,貿仲委又在突破創新,從規則的角度來說,我們進行著再一次的國際接軌。
人才走出去引進來
記者:除了機構與規則的“走出去”,還有什么因素促成了貿仲委的國際化?
王承杰:人才的“走出去”也很重要。貿仲委作為中國第一家仲裁機構,培養了第一批涉外仲裁員隊伍,灑下了“星星之火燎原大地”的火種。目前全國有200多家仲裁機構,其支柱性的人員都來自于貿仲委當時培養的仲裁員。我們還輸送大量的專業人才走向國際舞臺。
貿仲委關心年輕仲裁人才的成長,到現在為止舉辦了16屆“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辯論賽,給中國國內高等院校、法學院校提供了一個平臺。
我們幫助中國律師“走出去”,和英國大律師公會舉辦中國律師培訓計劃,選送中國律師到英國進行培訓。我們還和北京律協進行律師入職教育。
仲裁機構國際化是貿仲委應當履行的國家責任。首先,貿仲委吸納國際專業人士作為貿仲委的仲裁員。今年貿仲委進行了仲裁員換屆,1437名仲裁員,外籍的有405名,這405名仲裁員來自于65個國家和地區,代表主要經貿國家。
可以自信地說,只要在“一帶一路”國家簽合同,當事人想指定信賴的專業人士,除了這1000多人以外,貿仲委規則還允許當事人指定仲裁員名冊外的專業人士作為仲裁員,這基本能夠滿足各方的要求。
我們還成立了國際顧問委員會,把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負責人、知名人士吸納為我們的顧問專家,幫中國仲裁進行國際化謀劃。2009年,貿仲委已正式成為貿法會的觀察員,通過這些身份與活動,參與到聯合國貿法會關于仲裁調解、網上爭議解決、投資爭端解決等等很重要的議題研討中。
在一帶一路建設中,貿仲委提供的仲裁服務將進一步國際化,為我國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為推進我國仲裁事業的發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本報北京9月19日訊
來源:法制日報 2017-9-20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