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建局四年來向一企業白條收費達70余萬元

商洛市城建局對“紅帽子”企業——商洛市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一
直用白條收管理費,任意變更企業主管上級和法定代表人,致使企業
正常經營嚴重受到影響。當初紅紅火火的企業,如今職工面臨下崗,
企業難以生存。
據商洛市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一負責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初,
國家鼓勵政府部門辦企業,當時商洛地區建設局將山陽縣建安三公司
更名為商洛市建設綜合開發總公司,掛靠在建設局名下,成為了“紅
帽子”企業,并約定每年給局里交一定的管理費。國家出臺禁止政府
部門辦實體后,商洛市城建局依然不與企業脫鉤。由于群眾不斷反映,
陜西省及商洛市紀檢部門責令商洛市城建局與掛靠企業脫鉤。2003年
3月4日,商洛市城建局出了一份文件,將綜合開發總公司移交給陜西
省建筑業聯合會商洛聯絡組管理,實際上仍把企業掌控在自己手中,
每年照樣收取管理費,4年來用白條收費達70余萬元。今年2月,又把
公司的主管單位變更為商洛市建筑勘察設計院,現在企業的法定代表
人也被莫名其妙地更換了。
記者來到商洛市城建局財務科,查詢用白條收的管理費是否入賬,
一位臨時負責人說,局長不在,財務賬目不方便給記者看。城建局負
責人表示,白條是一種結算方式,收的款沒有入局里的總賬,是一種
過渡臨時手續。
商洛市城建局給報社的一份材料認為,該公司是在局里投資3萬
元的情況下成立的。2002年,局里研究與企業脫鉤時,職工要求原有
債權必須收回,資產處置后方予以脫鉤。隨后將該公司移交陜西省建
筑業聯合會商洛聯絡組管理,由張順榜承包經營,繼續收原欠的管理
費。2006年8月,局里為了與公司脫鉤,建議將原資產折價處置給承
包人,并簽定了出讓協議,但承包人始終未能履約。承包期滿后,局
里又提出脫鉤,因承包人不配合,脫鉤拖延至今沒有到位。收企業的
70余萬元,實際上是2002年前原公司各項目部所欠局里管理費的一部
分,屬城建局的合法債權,不是違法收費。這些管理費主要用于城市
大廈建設工程、老職工住宅區水管線改造工程等,不存在胡支亂花問
題。
為此,記者先后兩次到商洛市紀檢委,詢問市監察局關于企業脫
鉤的整頓意見,以及對城建局白條收費的調查進展情況,辦公室工作
人員以領導不在或對此不清楚為由,沒有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
收企業的管理費到底對不對?既然把企業已經移交給聯絡組,商
洛市城建局是否還有權收管理費,以及再次變更企業的主管單位?目
前,全國正在清理整頓“小金庫”,城建局用白條收的管理費究竟用
在了什么地方?本報對此將進一步關注。
(本報記者 張哲)
(文章來源:陜報7.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