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計劃在兩年內釋放2.5萬名囚犯,以緩解監獄人滿為患的壓力和應對經費不足的難題。在該計劃中,已被假釋的輕罪囚犯不但不會受到嚴密監管,并且還要避免他們因違反釋放條例而再度回到監獄。盡管準備釋放的人數比施瓦辛格期待的要少得多,州長還是會簽字批準該項放人法案

  去年夏天,加州州長施瓦辛格就曾推出一項計劃,準備釋放2萬多名剩余刑期低于20個月且不是暴力及性犯罪者的囚犯。該項舉措雖可給州財政節省4億美元,但遭到了部分議員的強烈批評。  無獨有偶,今年8月,由三名聯邦法院法官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命令加州州政府,要求其在45天內出臺一個囚犯釋放計劃,以解決部分囚犯因人數過多而無法得到醫療服務的問題。這意味著,在加州有近4.6萬名在押囚犯將被釋放。  不過,有關機構擔心,如此大規模地釋放囚犯將會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加州居民的合法權益。在經歷數周的激烈辯論后,相關各方以減少人數為基礎達成妥協,釋放囚犯的計劃終于獲得通過。

釋囚是應對危機奇招

  加州是美國人口最多的州,以前也是最富裕的州,地位比較重要,我們可從“加州沒事,美國就好”的俗語看出這一點。但由于金融危機引發的經濟衰退,稅收收入嚴重下滑,從而導致財政赤字迅猛增長。  在向聯邦政府求助沒有得到肯定答復后,加州州政府除了發行短期政府債券外,只有在大幅削減預算、出售州政府財產以及裁員等途徑上下功夫。施瓦辛格認為,盡管這樣會影響到無數家庭和民生,但加州人必須面對沒錢的事實。  缺錢并不是加州的個別現象。據悉,美國各州在2010財政年度將面臨總額達1660億美元的預算短缺,而聯邦的經濟刺激法案將只對各州的部分開支提供財政支持。因而,各州將不得不自己想辦法來填補巨額的預算缺口。從加州到肯塔基州,至少已有八個州打起了釋放囚犯的主意,出發點就是為了節省開支。而加州不但打算釋放囚犯,更是考慮將圣昆丁州立監獄出售,監獄系統的預算也被減了不少。

美監獄問題的一個縮影

  美國的囚犯問題本來就很突出。一是人數多,在押犯比例高。囚犯人數每年都在增加,在押犯所占比例超過了美國歷史上的其他時期,是全球平均水平的6倍左右。  其次就是囚犯的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美國監獄普遍使用泰瑟槍電擊囚犯,而這樣做可能導致囚犯死亡。另因獄警施暴致使囚犯死亡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再就是重監管、輕教育,犯人的重新犯罪率較高。監獄不再是改造和教育罪犯的場所,已經失去了教育功能,成了單純的懲罰場所。盡管監禁制度是頗為嚴厲的,但美國的犯罪率還是居高不下。故自2004年以來,美國司法部一直在對美國的監禁體制是否真正有助于社會犯罪率的降低進行探討。  而加州的囚犯問題則是美國最典型的。加州監獄系統現有33所監獄,按其設計能力只可關押約8萬人,但現在卻關押著15萬人,擁擠程度在美國名列前茅。各監獄一直以來都是人滿為患,犯人之間斗毆是常有的事,監獄騷亂也時有耳聞。  盡管加州每年在每名囚犯身上平均要花費近5萬美元,幾乎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但囚犯的重新犯罪率仍位居全美之冠,比平均水平高出30個百分點,不得不令人慨嘆。要知道,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加州還是世界上成功改造罪犯的一個楷模,而現在已經從最好跌入了最差的行列。原因主要為:加州對罪犯處罰嚴厲,即使是輕微的罪行,也會判處長期的入獄監禁,這使在押囚犯數量劇增;再就是將不定刑期判決改成確定刑期判決,不但削弱了重塑囚犯的功能,也加劇了監獄的擁擠程度;還有,雖然加州監獄近年來的預算有較大幅度增長,但錢并沒有花在最需要的方面。這使得改造囚犯的收效甚微。  當然,因為不適當的決定造成的問題還比較多。前不久加州一州立監獄發生的騷亂,就是非洲裔與拉美裔囚犯群毆引起的。而這個監獄正在努力執行聯邦最高法院2005年的一個裁決,該裁決要求犯人不能因為種族不同而被分開關押。因為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分開關押有歧視色彩,加劇了種族間的仇恨和暴力的惡性循環;故而裁定取消監獄種族隔離的做法。但在過去的30多年里,美國的監獄系統一直實施種族隔離的政策,將不同種族的囚犯分開關押,加州監獄中的囚犯之間,種族矛盾更是復雜。

會否開啟“危險的先例”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特別委員會之所以發出釋放囚犯的命令,是因為在過去的十多年里,加州監獄系統的醫療衛生條件一直很差,傳染性疾病經常發生,囚犯還因醫療過失不斷死亡;而監獄過于擁擠的環境又導致暴力事件和囚犯自殺不斷發生;結論就是加州監獄無法保障囚犯的合法權益。而加州認為這些事務應由加州自己處理,特別委員會的命令超越了權限,創造了一個“危險的先例”。這涉及到聯邦權力與州權力的劃分問題。  盡管美國憲法規定的是一種靈活的聯邦體制,但聯邦的權力是有限的,基本上局限于憲法第一章第八節列舉的范圍,而州則保留憲法未委托給合眾國的權力。  加州當局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當然不是反對釋放囚犯,因為在此之前它已擬出類似的釋囚計劃,它反對的只是特別委員會的越權行為。特別委員會基于保護囚犯的人權和尊嚴而命令加州釋放囚犯,而加州也計劃這樣做則是為了減少開支應對財政危機。這樣做是否符合正義,是否具備充分的理由支持?特別委員會為了保護在押囚犯的人權和尊嚴,就讓大量未經改造和教育的囚犯回到大街小巷,令眾多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威脅。加州則是因為財政困難,就大量釋放囚犯,聽任其在社會上制造更多的麻煩,為公共安全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有媒體認為,雙方所持的理由都難站得住腳,做法也存在因小失大的嫌疑。  加州相關機構的負責人就表示,囚犯就醫等問題可通過采取整頓監獄、增聘醫療專業人員和改善監獄醫療服務等措施予以解決,并不是非得采取釋放措施不可。而無論財政如何困難,公眾還是希望,加州應為在押犯人提供充分的學習機會,讓他們獲得充分改造后再重返社會。否則加州居民甚至是全美國的公民,免不了要過擔驚受怕的日子。  作者系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張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