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現行有效的法律229件,涵蓋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

  國務院共制定了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682件;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7000余件;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共制定了現行有效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600余件;

  5個經濟特區共制定了現行有效的法規200余件;

  國務院部門和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共制定規章2萬余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今天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截至2009年8月底的這組數據,集中反映了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法治建設特別是立法工作取得的成就。

國家各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法治建設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標志。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建設的成就集中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的歷程,濃縮了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實踐。

  而立法則是法治建設的前提。

  “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干,包括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在內,由七個法律部門、三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毙糯胡椪f,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體系不是抽象的數字或者指標體系,它是由特定國家法律制度的發展路徑和社會對法律的需求所決定的。

  “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毙糯胡椪f,立法從黨和國家發展的大局和實際需要出發,把急需法律調整、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領域制度化、法律化,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保障實施。這既是我國法律制度發展的成功經驗,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發揮法律在社會生活中作用的基本前提。

今年人大立法工作有兩個重點

  我國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為實現這一目標,今年的立法工作有兩個重點。”信春鷹介紹,一是抓緊制定和修改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在繼續完善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二是完成法律清理工作。對已經明顯不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前法與后法不盡一致或者不夠銜接、操作性不強的法律規定,通過廢止、修改、解釋、配套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理,促進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和諧,保障其實施。

今后民生立法的需求仍然很大

  修改義務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義務教育的經費由公共財政保障;制定勞動合同法,加大對試用期勞動者的保護力度,加重用人單位違法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制定促進就業法,禁止“乙肝歧視”、侵害孕產婦權利等就業歧視行為……

  近年來,類似的民生立法頻頻出臺。

  民生立法是保護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法律,這些權利的保護與一個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緊密相關。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億萬人民從溫飽不足逐步進入到總體小康。但同時,我國在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衛生、公共服務等方面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有一些新需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把立法的重點更多地轉向民生立法,通過法律手段來調節社會矛盾、平衡社會關系、保障社會公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毙糯胡椪f。

  信春鷹認為,今后民生立法的需求還是很大的。“我們的經濟發展到了小康水平,對社會立法,對公民的經濟、文化權利的保障,要求越來越高?!毙糯胡椊榻B,正在審議的社會保險法就是很重要的民生立法。即將審議的還有社會救助法,還要制定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這些都是民生立法中很重要的項目。”信春鷹說。

本報北京9月22日訊 本報記者 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