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堂堂
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07年1月陜西省副省長李堂堂違反換屆紀律被通報
中央紀委對李堂堂一事作出通報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稱是《關于李堂堂同志違反換屆工作紀律問題的通報》,該通報決定給予李堂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第二天,陜西省委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李堂堂同志違反換屆工作紀律問題的通報>的通知》(陜字[2007]5號),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通報,從李堂堂同志所犯錯誤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增強思想道德修養。
據報道,李堂堂違反換屆工作紀律的主要事實是,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組在陜西進行省委換屆考察期間,為了使自己能夠進省委常委班子,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方式指使、縱容8人為其進省委常委班子拉選票,并通過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為其拉票。
李堂堂“帶病”轉任
今年55歲的李堂堂,陜西寶雞人,轉任寧夏之前,一直在陜西工作,從寶雞市計委干事開始,逐步升遷,歷任隴縣縣長、縣委書記、寶雞市副市長、咸陽市市長、市委書記。2002年官至陜西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他還曾于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獲得EMBa學位。
2006年4月,李堂堂升任陜西省政府副省長,直至2008年5月。在這期間,由于他為了進省委常委拉票,受到中央紀委查處。
據早前媒體報道,中央紀委對李堂堂一事作出通報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稱是《關于李堂堂同志違反換屆工作紀律問題的通報》,該通報決定給予李堂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第二天,陜西省委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李堂堂同志違反換屆工作紀律問題的通報>的通知》(陜字[2007]5號),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通報,從李堂堂同志所犯錯誤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增強思想道德修養。
據報道,李堂堂違反換屆工作紀律的主要事實是,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組在陜西進行省委換屆考察期間,為了使自己能夠進省委常委班子,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方式指使、縱容8人為其進省委常委班子拉選票,并通過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為其拉票。
雖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但李堂堂任續任陜西省副省長至2008年5月,隨后“帶病”轉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至今。
他在寧夏日報的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本月12日,“李堂堂10月11日在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陪同下調研了寧夏園藝產業園”。三天后,中紀委宣布,李堂堂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中新網)
李堂堂簡歷:
李堂堂,男,漢族,1954年12月生,陜西寶雞人,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普通班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
1972.04-1975.07在陜西師范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75.07-1985.09陜西省寶雞市計委政秘科干事、市委辦公室綜合科干部、科長。
1985.09-1989.01陜西省寶雞市委整黨辦副主任、市委農工部副部長、農研室副主任。
1989.01-1991.10陜西省隴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1.10-1993.01陜西省隴縣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
1993.01-1998.02陜西省寶雞市副市長。
1998.02-1999.02陜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1999.02-1999.04陜西省咸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9.04-2001.04陜西省咸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04-2002.07陜西省咸陽市委書記、市長。
2002.07-2003.10陜西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
2003.10-2006.04陜西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兼省行政學院(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院長,辦公廳主任、黨組書記(2002.01-2005.04在西安交通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獲EMBa學位)。
2006.04-2006.09陜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政府秘書長兼省行政學院(經濟管理干部學院)院長、辦公廳黨組書記。
2006.09-2008.05陜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8.05-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中共十六大代表,省第十次、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省九屆、十屆人大代表。(新華網)
李堂堂“病入膏肓”怨誰
10月13日,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宋勇亦被證實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10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李堂堂被證實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國慶60周年過后不到一周時間內,中紀委連發重拳,傳遞出了強烈而積極的信號意義(人民網10月15日)。
繼陳良宇、鄭筱萸、陳紹基、王華元等貪官之后,寧夏回族自治區副主席李堂堂也愣是“擠進”了共和國省部級落馬高官之列,留給人們鋤奸的快意和扼腕的嘆息。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李堂堂的“被調查”,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和思考。這項看似“馬后炮”式的工作之現實與歷史意義毋庸置疑。筆者以為,李堂堂之所以走向病入膏肓、無可救藥,既是其自身政治上的不成熟、立場的不堅定、覺悟的不高所致。又與相關領導的庇護、組織機制的不健全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而后者更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
據媒體報道:2006年11月,時任陜西省副省長的李堂堂為了使自己能夠進省委常委班子,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方式指使、縱容8人為其進省委常委班子拉選票,并通過這8人向50多人做工作為其拉票。
隨后中央紀委對李堂堂一事作出通報,該通報決定給予李堂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第二天,陜西省委下發了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認真學習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的通報,從李堂堂所犯錯誤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增強思想道德修養。
雖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但李堂堂仍繼續擔任陜西省副省長至2008年5月,隨后“帶病”轉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至今。本月12日“李堂堂10月11日在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陪同下調研了寧夏園藝產業園”。三天后,中紀委宣布,李堂堂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捋清了李堂堂“質變”的過程與脈絡,我們就不難發現,李并非“偽善高手”,他的墮落其實早有“暴露”。為拉票被中紀委通報批評后,該省組織了“總結和反思”。卻不見對李堂堂的必要處分和權利的必要限制。
主管領導,獎罰不嚴。有過,而且是有大過者,不加以懲處。無原則的包庇導致其“縱容”、一味的“愛護”卻不促其治病。甚至于還要將其“帶病轉移”到寧夏擔任自治區副主席。
干部作風要有監督,愛護干部要講原則!發現問題指出問題還要處理問題,獎罰有度原則不失,才能挽救更多走向墮落邊緣的同志。李堂堂的病入膏肓,應該引起相關領導的深刻反思:吾輩守職有過否?(荊楚網 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