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營者故意隱瞞真相,妨礙消費者以得產權的情況,包括:不具備開發資格、"五證"不全,編造虛假文件;故意隱瞞影響消費者正常使用的重大質量問題;致使合同無效或根本違約的行為;

二、虛假售樓廣告,沙盤錄像,照片等承諾與實際不符的; 三、 明知檢測機構測量有誤,但故意不糾正的。  上述行為主要表現為九個方面的問題:認購訂金難歸還、單方擴大解約權、減免責任巧設計、模糊標的發圈錢、面積誤差設陷阱、違約責任不對等、一房二賣搞欺詐、虛假宣傳不負責、購房簽約先交錢。對于普通百九而言,商品房是大額消費品,有些人甚至要傾其積蓄以圓"喬遷"夢。目前,商品房市場中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律師提醒廣大購房者在簽約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是要向律師了解有關商品房買賣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心中有數;二是要關注開發商的商業信譽,調查其是否有不良記錄以及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五證”是否齊全;三是務必要求開發商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資料,特別是對補充協議、附件、雙方約定的內容要認真閱研,弄清自己的權利義務,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交付定金;四是要把發從簽約到驗收的每一關,對于顯失公平的條款,要堅決要求對方修改,不要在導購人員、宣傳廣告、沙盤模型、口頭承諾的影響下草率簽字;五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買房時是可在律師陪同下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