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裁決雙方當事人選定了仲裁就應自覺履行,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另一方當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011年4月29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對一起拒不履行仲裁裁決書的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

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與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一案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裁定書

(2011)商中執—字第00007—4號

申請執行人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商洛市商州區名人街。

法定代表人劉巖,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曹偉,陜西弘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執行人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住所地,商洛市商州區商中路。

法定代表人雷幸運,院長。

委托代理人雷鳴,系雷幸運之子。

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與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一案,西安仲裁委員會商洛分會委員會于2010年12月30日作出(2010)西仲商裁字第22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未在規定期間內履行義務,權利人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當日依法立案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于2011年4月11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由被執行人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在2011年4月30日前清償17000元,余款申請執行人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放棄,本案執行終結。2011年4月29日,被執行人商洛市福音中醫肛腸醫院按照執行和解協議支付給申請執行人陜西天士力植物藥業有限責任公司17000元,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六)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裁定如下:

西安仲裁委員會商洛分會委員會(2010)西仲商裁字第22號裁決書執行終結。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審判長:何衍舉

審判員:周衛東

審判員:郭 冬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