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全球優秀仲裁機構案源共享仲裁員互聘
( 2017-07-29 ) 稿件來源: 法制日報政府·經濟
本報記者 張 維
中國貿促會正在嘗試打造一個仲裁資源共享平臺,實現全世界優秀仲裁機構的案源共享,及優秀仲裁員的互聘互任。中國貿促會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劉超27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了上述消息。
同時為企業權益保護中心負責人的他,多年來與國內外企業打交道的經驗,讓他對于企業的訴求有著深刻的認識與了解。首先,企業需要對糾紛解決機構產生信任感。“比如,馬來西亞的企業來到中國仲裁機構仲裁,從仲裁員名單中根本看不到熟悉的名字,就會天然地對仲裁機構產生懷疑。反之,如果有其本國國籍的仲裁員在冊,可以出現在仲裁庭上,企業一定會感覺良好。”
他認為仲裁機構亟需轉變觀念。仲裁機構之間固然存在競爭關系,但它們之間的合作共贏關系同樣不可忽視。因應企業現實的需求,通過國內外仲裁機構之間的互相交流與融合,在劉超看來,“可相互提供案源的保證”。
企業的第二個需求是糾紛解決的便捷與成本低廉。據劉超介紹,貿促會更進一步的設想是,建立一個仲裁機構聯盟,采用相對統一或一致的仲裁規則,以提升對其他當事方的吸引。在這種情況下,“服務都是一樣的,不存在誰好誰不好的問題,只需要考慮在哪里方便即可”。這樣可以大為降低交易成本。
如此,仲裁也相當于搭上了共享經濟這班列車,“從當事人角度,你需要什么仲裁機構與仲裁員,需要在哪個位置解決問題,都可以通過我們的平臺解決。對于機構而言,顯然發展事業的機會更多了。我們可以吸引外國當事人來,吸引外國的優秀仲裁機構一起來把蛋糕做大”。
在劉超看來,對于中國仲裁機構而言,這也是真正實現國際化的重要路徑之一。
目前中國仲裁機構面臨來自外部的競爭,國務院近日原則同意《深化改革推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方案》。該方案明確,“支持國際知名商事爭議解決機構在符合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總體要求的前提下,在北京設立代表機構。”
對此,劉超表示,這是“一個很好的嘗試”,有利于我國的對外開放,及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爭端解決中心。它也將促進國內外仲裁機構的合作,促使國內仲裁機構去努力提升公信力,“給國內國外在華企業多一個選項,而這對企業至關重要”。
據了解,上述平臺的打造倡議,已經得到很多國家仲裁機構的贊同和認可。據悉,貿促會已與馬來西亞,南亞聯盟等進行了非正式的民間接觸,達成初步合作意向。
劉超表示,下一步貿促會將把這項工作扎扎實實地推動下去,這一“集成化平臺”,“發展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實體化”。
加強中國仲裁機構與相關國家仲裁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是貿促會積極推動建立雙邊商事法律合作委員會工作中的重要一環。
據了解,合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是致力于通過磋商、對話、調解、談判等友好方式化解經貿糾紛和摩擦爭端;二是積極開展針對中國和相關投資目標國家法律研究;三是建立穩定的信息發布機制,共享中國與相關國家國內最新立法、法律修訂以及經貿政策等信息;四是加強中國仲裁機構與相關國家仲裁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通過仲裁方式解決企業間的商事糾紛,加強法律咨詢合作,為雙方行業企業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服務;五是與相關國家建立法律交流研討機制,定期相互通報法律資訊,共同舉辦專業會議和法律培訓,互相推薦授課專家,提高行業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和化解能力;六是加強知識產權合作,通過共同舉辦知識產權論壇、研討會、建立展會維權工作站等方式,有效協助雙方行業企業保護知識產權;七是加強雙方在相關國際組織的合作,加大溝通交流力度,互相配合與支持,共同推進公平合理的國際經貿規則與秩序。
來源:法制日報 2017-07-29 06版

